113學年度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於3月1日至4月7日(星期一)止受理申請。(限大學部申請)

說明:
一、旨揭獎學金限大學部且戶籍設於新竹縣市一年以上之學生申請。
二、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證明文件,於3月1日至4月7日(星期一)下班前送各系辦公室
三、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申請辦法及申請書,如附件;或逕至本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://www.fl.tku.edu.tw/。
四、得獎名單將於6月底前公布於「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」網站及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」臉書社團,並預計於8月新竹場新生座談會時頒發。
五、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:SDG4(優質教育)、SDG17(夥伴關係)。
六、校友處承辦人:謝亞庭(分機:8124)

執行長     彭春陽

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
謝亞庭
電話:(02)2621-5656 轉 8124
傳真:(02)2391-8108
信箱:fl@oa.tk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