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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谊会馆借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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◈淡江大学校友联谊会馆校友使用管理要点113.01.16校友服务暨资源发展处处务会议修订通过
一、为提供校友有效使用本校校友联谊会馆(以下简称本会馆)D508、D509会议室,特订定本要点。
二、本会馆会议室提供校友开会联谊之用。校友会同时段以能借用一间会议室为原则。非属校友会活动、集会及商业演讲等之租用,请洽本校总务组,电话02-26215656#8603。 三、场地借用申请线上表单(网址:https://reurl.cc/4o3prR),请于活动前四个月内至二星期前提出,并请于活动前三天,确认活动场地使用相关事宜。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请提供使用报告,以供校友e报刊登新闻稿使用。 (一)申请表单由校友处审核,并回复申请结果。校友处电话:02-26215656#8123、传真:02-23918108、电子信箱:fl@gms.tku.edu.tw、地址:106302台北市金华街199巷5号5楼D506室。
(二)学校全休期间,本会馆原则上不开放使用。(疫情或特殊期间,需配合相关注意事项办理。)
四、使用者如因故放弃使用时,应于使用前三天通知校友处,并不得转让他人使用。
(一)未通知放弃使用年度累计3次,将停止该单位免费借用场地6个月。
(二)经查获非校友活动,需补付费。 (三)超时将依总务处收费标准通知补费。 (四)会议借用1时段为原则,2时段及以上需提供活动企划书(含活动流程)。 五、场地使用时,须遵守总务组场地使用须知。凡使用场地者,均有维护公物、保持清洁之责任。使用完毕,须清理妥当、桌椅归位、将电脑及场地电源设备关妥,并周知值班同仁方可离场。
(一)现场张贴物需经总务组同意,并不得使用双面胶带。
(二)使用期间对本会馆会议室或各项设备公物造成毁损,应照价赔偿。 六、台北校园各楼层,备有饮水机,供应冷热开水,采自助方式。为配合环保政策,本校不提供纸杯,请自备环保杯,并请使用单位协助宣导「自行携带水杯」。
七、凡登记使用本会馆会议室者,即视为同意本管理要点。
(一)第一次申请借用之校友请填写校友资料调查表(路径:本处网页https://www.fl.tku.edu.tw/→服务项目→联谊会馆借用)后传至本处信箱,以为更新并充实校友数据库。不愿提供者将视为非校友活动。
(二)活动结束后请填写会馆使用报告,并送交给值班人员或以电子邮件传送校友服务处。未提供者将视况停止免费借用。 八、因应高教深耕资安专章规范,本场域不得使用大陆厂牌资通讯产品。
九、本要点经校友处处务会议通过,报请校长核定后,自公布日实施;修正时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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